国务院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2008-05-19
  

按照国务院公告要求,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519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1914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Copyright 2007-2010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 版权所有 沪ICP备号:06035941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西林北路1052号 电话:37731009 邮政编码: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