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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3号公告,现将上海市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4月14日-4月30日。
考生通过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市指定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者,网上报名无效。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08年7月1~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生的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9月20日、21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9月20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本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点、时间安排、考生须知及考试信息可登录上海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mhb.gov.cn)查询。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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